网络营销培训

首页 » 常识 » 预防 » 上海发布网络营销活动算法应用指引为大数
TUhjnbcbe - 2024/12/15 16:54:00

「本文来源:新民晚报」

图说:发布会现场金旻矣摄 

大数据杀熟、算法歧视、推送时仅提供针对个人特征的搜索结果……“算法”时代,网络平台的问题层出不穷,需要一条“合规底线”。今天,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上海市网络交易平台网络营销活动算法应用指引(试行)》(下称《指引》),规范网络交易平台网络营销活动算法应用行为,为平台经营者划出底线。

七个“不得”是底线

《指引》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划出了七个“不得”——

不得利用算法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平台经营者应用算法与消费者交易时,不得实施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对消费者收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

不得利用算法对消费者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平台经营者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开展网络营销活动算法应用时,应当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保证算法应用结果的公平、公正,不得对消费者在交易价格、交易机会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不得利用算法仅向消费者提供针对其个人特征选项的搜索结果。平台经营者应用算法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

不得利用算法通过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平台经营者应用算法向消费者进行有奖销售时,不得通过利用算法操纵中奖概率、中奖结果、中奖人员等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不得利用算法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算法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不得利用算法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算法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限制流量、干扰访问、干预显示内容、恶意不兼容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

不得利用算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网络平台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利用算法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实施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对交易相对人进行限定交易等行为,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五条“高线”是倡导

此外,针对一些目前尚无上位法明确规定的情况,《指引》也划出了5条“高线”,提出了倡导性建议——

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鼓励平台经营者将保护残疾人、老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利益纳入算法应用的考量因素。

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平台经营者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类型、规模大小等,建立相适应的算法应用合规管理制度,加强对算法应用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鼓励算法公开透明。鼓励平台经营者通过公开算法原理、目的意图、决策规则、可能产生的影响等信息,提供算法应用结果解释等方式提升公众对算法应用的理解。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公开投诉方式等信息,受理并处理有关算法应用的投诉,及时回应和消除消费者疑虑。

建立消费者赔偿机制。鼓励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建立消费者赔偿制度,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借鉴多部法律法规

发布会上,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指引》仅限于网络交易平台网络营销活动,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但利用信息网络提供金融类产品和服务、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商品和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除外。

“《指引》的制定参照了《电子商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借鉴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的反垄断指南。其中,7个‘不得’是目前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是企业必须守住的‘底线’。而例如参数、场景等问题,法律尚无明确规定,我们制定了5条倡导性、前瞻性的条款,是希望企业落实的‘高线’。”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处副处长谢雷介绍。

“自动化决策中对用户‘标签’的设置,应当遵守底线。在美英等国,在同等消费条件下对消费者进行分类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对此,我国法律中有大的框架性的规定,《指引》进行了细化。此外,算法是企业竞争的核心,一方面要强调对消费者的保护,一方面企业的发展也很重要,如何平衡各方利益需要监管者的智慧。”上海市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田小丰表示。

据悉,下一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将督促本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参照《指引》,建立相应的算法应用合规管理体系,及时评估法律风险,依法依规开展网络营销活动算法应用。“市场监管局将鼓励和引导平台公开算法的基本逻辑,比如规则、应用场景、目的和意图、产生的影响等,同时,跟踪采集更多的数据和样本,探索新的监管、监测方法。”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处处长李弘说。

新民晚报记者金旻矣

1
查看完整版本: 上海发布网络营销活动算法应用指引为大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