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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员网络主播新业态劳动争议多发如何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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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互联网经济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平台经济从业者人数不断攀升。与此同时,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外卖配送员、快递小哥、网络主播、网约车司机等新型劳动者的维权案件也在不断涌现。

企查查数据显示,截至年2月,全国.2万家互联网企业共产生了大约14万件劳动司法案件。从近五年的新增趋势来看,年互联网企业新增劳动司法案件1.07万件,到年,新增的案件数量达到了3.97万件。五年间,互联网企业劳动相关司法案件从每年新增1万多件增长到每年新增近4万件,上升趋势明显。

5月26日,重庆之声《法官在线》对话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王春晓、廖晓莹,看平台经济下新业态劳动争议多发,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王春晓(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廖晓莹(女)参与《法官在线》节目直播

法官在线

4月22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第八批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同期发布的数据显示,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4,件,同比增长17%,审结30,件,同比增长3.5%。收、结案数量是在年达到峰值并逐年下降之后的首次正增长,且增幅明显。这些发生在重庆的劳动争议案例,有哪些新的、典型的特征?

王春晓:第一个新情况,是群体性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且占比较高。去年重庆法院审结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群体性案件共计批件,占审结案件的比重为32.3%。从案件发生领域来看,群体性案件主要集中在制造、建筑和采矿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同一单位劳动者具有利益上的相关性和诉求上的共同性,当用人单位出现资金困难导致整体欠薪、企业搬迁引起工作地点变更等等因素时,个别劳动者起诉,极易引起其他劳动者从观望状态转为效仿起诉,从而形成针对同一被告、纠纷内容相似的系列性案件。

第二个新出现的显著特征,是新业态用工引发的劳动争议明显多发。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迅猛发展,外卖配送员、快递小哥、网络主播、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与此同时,依托互联网就业的劳动用工形式也在不断创新,日益复杂多样,而法律法规尚未对这类新生领域作出完善的、针对性的规范,引发的民事纠纷在逐年增多。

廖晓莹:当下,劳动者诉求呈现复合型态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法律赋予劳动者权益的多样化,劳动争议的内容日趋复杂,劳动者在同一案件中往往会提出数种诉讼请求。目前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提起单一诉请的案件占比较小,大多数均为复合、多元化诉请,导致案件审理难度加大。

举个例子:大多数劳动者在提出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请的同时,通常都会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等等数项请求。

法官在线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年,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2亿人左右,而平台外卖骑手就达到多万人。外卖员、配送员作为当前数量庞大的一类平台用工,与平台的用工关系认定通常比较难,为什么?当发生劳动纠纷后,他们的权益保障面临哪些不确定性?

王春晓:这部分职业群体用工关系认定难的问题,主要是由于新就业形态在用工形式上的新颖性和多样性,且法律法规尚未对这个新生事物做出针对性规范。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对互联网外卖员、配送员与平台企业的用工关系如何认定,给民事审判工作带来一些新的挑战。这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用工关系的法律性质难以认定。我们知道,与传统劳动关系中的用工相比,新就业形态下从业人员在工作时间上具有灵活性和自主性。他们对是否接单、接哪个单、什么时候接单、什么时候休息等往往可以自主决定,这就导致其工作时间灵活,且有可能不像传统劳动关系中那样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需要持续提供劳动;用工单位对他们往往不实行直接的考勤、绩效考核等劳动管理;他们的劳动报酬往往也没有基本工资部分。

因此,这种用工没有传统劳动关系中那样强烈的人格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但是,用工单位往往又通过特定的算法逻辑、评价机制等管理手段对从业人员的工作和报酬进行监督与控制,这又使得这种用工关系具有一定的控制性,从而又有别于承揽、合作等民法上的合同关系。

第二个面临的难题是实际用工主体难以认定。我们看到,在用工模式上,平台往往与从业人员在形式上签订为承揽、合作等协议,或者是让商户与从业人员签订相应的合同;有的是将配送服务外包给第三方公司,通过第三方公司招募从业人员,又或者是让从业人员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更为复杂的是,平台甚至会设立若干关联公司,分别负责合同订立、劳动工具提供、报酬发放、押金收取等环节;此外,层层转包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就使得究竟是哪一个或哪几个主体在对从业人员进行用工并不容易确定,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难以判断谁是真正的用工主体。

年10月,李某与某速运重庆公司签订《同城配送服务合同》。该合同由某速运公司代理人刘某签字,并加盖某速运重庆公司印章。江某通过某同城骑士APP注册为骑手,接受这家速运重庆公司指派任务,为李某经营的披萨店提供外卖配送服务。作为速运公司的子公司和唯一股东,某速运支付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劳动报酬转至江某注册的APP账户,并为江某购买了雇主责任险。

随后,江某加入了速运公司代理人刘某组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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