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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7/15 18:37:00

从大学毕业到做律师也有很多年时间了,但说心里话真的对网络不大信任,尤其对律师的网络营销不大信任,更不用说利用网络来宣传自己推广律师业务了。

我是在年底接触找法网的,刚开始心里总是怕怕的,面对自己不了解的网络,面对网络公司业务员的推销,自己当时真的有点怕的,毕竟网络是虚幻的。但找法网的业务员给我感觉还是不错的,他们是跟客户真心在沟通。虽然时间过去这么久了,依稀记不清当初那个业务员怎么样向我推销的了,但还是决定试试看。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真城而直爽的律师,不会为一点小钱儿计较,生活中也是比较感性的人,所以我相信了,就这样跟找法网结缘了。

作为一名律师要做的事情真的太多了,理想也很多,但理想和现实总是矛盾的,你不能完美的结合,只能在理想和现实中选择一个平衡点。记得老律师说过:律师是法律公正的维护者,是私权的代表,是不能去主动营销的”。细细品味着老律师的话,我觉得有些些道理,毕竟那个年代律师是作为公务员,享受的国家的工资待遇。可是他们从没有想过自从改革开放后,万物生机,什么行业都是讲自然淘汰规则,你不努力就要被淘汰。所以说世间的事务是相互矛盾的,不过作为我这样成长在新时代的律师,我主张主动营销,不主动的话就要被淘汰,别人根本不会认识你,那个“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年代已经过去了。律师也是人,也需要养家糊口,面对这样的现实,律师更需要走出去,面对市场的选择,面对大众的选择,这样既可以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也可以实现经济学上最基本的生存需要。

自从复旦大学毕业以后,我始终践行着律师要主动营销,主动走出去的原则,那年结识找法网,我是幸运的,也是幸福的。找法网改变了我思维模式,让我的主动营销观念得以实践,让我有了跟大众接触的机会,让我从不开始相信网络到信任网络的过程,找法网改变了我,我想说能结识找法网真好。

加入了找法网这个大家庭后,我有了自己的网站,有了个人博客,每每解答客户的法律咨询我是耐心而及时的,找法网是大家耳熟能详的知识交流的网络平台,她为法律人搭建了这种平台,让我能跟客户面对面交流。不过,在解答咨询过程中我觉得一定要做到认真、负责和规范,不敷衍了事。案源通常都是从咨询开始的。通过咨询,客户了解了律师的业务水平、个人魅力,从而才能够信任你并最终选择你。可能有些律师面对这么多鸡毛蒜皮的问题不肖解答,我觉得是错误的,大客户是从小客户中来的,当然案子也是从小咨询中来的。让我印象很深的有一次客户咨询过一个离婚案件,大致内容是要怎么样起草一份简单的离婚协议的事情,这个问题对于法律人来讲真的太简单了,但解答起来真的太麻烦了,要说很多法律问题的。于是有些律师会推脱,但那时候我没有,我耐心给她解答了其中的要求,最后她相信我了,委托办她的离婚案件,我觉得是也是一种信任,一种刚接触时候的担心到后来的信任。

当我加盟找法网后,可以说是大有裨益。找法网由于其专注于法律行业营销,已经积累了成千上万的法律需求用户,律师在这种专业法律网站做推广效果是最有效果的,相对来说,投入也是最低的。以我为例,我在中国法律门户网做了一个图片的推广,费用是多一点。那时候他们又送了我一个FLASH律师智能网站。推广的这段时间里,虽然没有获得大的案源,但是咨询用户很多,也促成了2个案子,至少已经把投入的钱赚回来了。

当然,在这种网站进行推广的缺点是:难免会使律师同行之间展开竞争。这是市场经济下不可避免的现象,毕竟任何行业都存在竞争。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在找法网做推广比在很多都在百度做了竞价排名,听找法网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在百度就投放了几百个法律关键词。我验证了一下,在百度输入“宁波律师”、“法律咨询”等,他们网站确实都排在第一的位置。这样的话,比自己做百度推广时的成本降低了9成,效果却差不了多少。

最后,还是有必要和各位同行说明一下:律师在做了以上的推广后,初期往往效果不明显,即使有咨询者也都是鸡毛蒜皮的事情。但我们应该相信,网络推广是一个获得潜在案源的途径。俗话说:“先舍后取”,也许咨询不能马上转化为案源,但是至少咨询者记住了你,当他或者其亲人、朋友遇到大的法律问题需要聘请律师的时候,他第一个想到的就会是你。

通过网络营销,我逐步了解找法网,了解了律师网络营销,现在每天我都会抽出1个小时的时间到网上解答一些咨询,上传自己写的文章。除了推广自己,可能更多的是一种习惯吧。结识找法网一周年了,祝福找法网,祝福他们网站越办越好,也祝福自己能成功。加油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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